【緬甸中文網訊】仰光省消息,4月23日,國家管理委員會發布了一則聲明,在仰光萊達雅東部及西部地區參與暴力行動被捕的4名嫌疑人,被法庭判處終生監禁、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消息顯示,居住在仰光萊達雅西部鎮區的嫌疑人左梭特、耶茵圖,曾于2021年2月份參加游行示威活動,被捕前2人曾前往武裝控區參加軍事培訓,多次參與炸彈襲擊事件。
與2名嫌疑人一同被捕的女子瑪特楠達,曾于2021年2月份參與游行示威運動,為了順利開展炸彈襲擊計劃,瑪特楠達負責保管自制炸彈,自制炸彈由嫌疑人左梭特提供。4月22日,軍事法庭作出裁定,3名嫌疑人50(I)、50(J)反恐罪名成立,判處3名嫌疑人終生監禁。
同時,另外一名被捕嫌疑人左迪哈圖,因教唆鼓勵他人殺人,被軍事法庭判處20年有期徒刑監禁及苦役。
消息顯示,2021年3月14日、15日,被捕嫌疑人左迪哈圖,曾與另外9名嫌疑人陷害毆打萊達雅鎮區第8街區居民吳登烏及吳丹,在遭受毆打后2名受害者被抬上輪胎堆,被嫌疑人潑灑汽油后殺害。
新年潑水節期間,近百名計劃在城市開展炸彈襲擊的嫌疑人被捕。其中,有的嫌疑人在被捕后被軍事法庭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監禁。
從國管委發布的聲明中得知,參與襲擊公眾場所、謀殺等行為,已經對國家和平安穩造成了影響。為了國家永久和平、維護國家經濟、穩定社會環境,有關部門將采取嚴厲的打擊行動。對于在逃人員,有關部門表示會進一步開展追捕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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